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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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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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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相关法律常识

核心内容: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1、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含义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义有:(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程序办理手续;(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2、对划拨土地的转让有何规定?

划拨土地转让有两种规定:(1)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3、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有何规定?

( 1 )房地产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有土地收益上缴国家;(2)用地单位因发生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宜办理土地出让的,可实行租赁;(3)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办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出让年限。

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有什么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抵押金额不应包括土地价格,因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造成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向国家缴纳地价款才能变更土地权属。

5、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经批准可保留?

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1)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的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但改造、改组成为公司制企业除外;(2)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兼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3)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4)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2)(3)(4)项保留划拨土地方式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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