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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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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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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泉州丰泽:未经法定程序,区政府突然袭击实施强拆?判决违法!

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因拆迁补偿问题而产生各种矛盾,如果拆迁户不同意进行搬迁,那么拆迁部门为了早日完成拆迁开发任务,经常会采取违法强拆的手段。

实践中,许多拆迁部门明知强拆违法,但仍会寻找各种理由作为强拆的借口,那么这些理由究竟是否可以证明拆迁部门强拆合法?什么是合法强拆?拆迁户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今天笔者就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的一则强拆案件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案情简介

刘某的房屋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多年来刘某一直在该房屋生产经营。2007年,刘某房屋所在地被纳入到拆迁范围,但此后长达10余年时间,一直未实施拆迁。20193月,刘某的房屋被纳入到拆迁范围,但因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刘某未同意搬迁。

20194月,拆迁部门(区政府)在未经刘某同意、未对刘某依法补偿、也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刘某的房屋强制拆除,刘某的财产遭到了严重损失。

刘某不服,遂依法委托律师提起了本案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拆迁部门强拆行为违法。

二、被告答辩

庭审中,拆迁部门辩称:“案涉拆迁行为系依法拆迁,拆迁手续齐全,且强拆主体是拆迁公司,并非我方,刘某的起诉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三、案件分析

本案中,刘某房屋系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本案中,拆迁部门在未对刘某先行补偿的情况下,擅自实施了强拆行为,这在程序上显然是违法的,应当确认违法。

另一方面,虽然拆迁部门声称自己是合法强拆,但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合法强拆只能是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期限届满后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本案中拆迁部门显然未履行上述程序,其关于合法强拆的辩解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最后,拆迁部门作为本案征地拆迁的组织者、实施者,对本辖区内的强拆行为依法具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即便是拆迁公司具体实施了强拆行为,也应当视为受到拆迁部门的委托,故最终强拆责任主体仍应为拆迁部门。

四、法院判决

1.确认拆迁部门强制拆除刘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2.本案诉讼费,由拆迁部门负担。

五、律师建议

在这里,蓝秦律师也要提醒大家,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更加专业详细解答,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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