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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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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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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的立案标准

核心内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十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二十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五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十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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