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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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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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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

棚户区改造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

核心内容: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类似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贫民窟。

1、棚户区改造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2、棚户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棚户区改造应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4、立项通过后,涉及到集体土地的,还需办理土地批复,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5、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9、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以上是棚户区改造必须的程序,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如果程序上违法,依法会被撤销或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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