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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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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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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宅基地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公民可以按照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买卖宅基地,并签署合同。在双方就买卖事宜发生纠纷时,守约的一方当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都知道,任何案子都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获得更高的胜算,那么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诉讼时效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侵害时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九条和第一百四十条分别规定了诉讼中止和中断的情形。为了使诉讼时效延长,一定要留下证实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二)宅基地诉讼使用权诉讼时效

  宅基地侵权的规定属于侵犯物权的行为,诉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理论及司法实践上普遍认为对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应该宅基地用涌泉诉讼时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也不会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二、宅基地使用权诉讼处理原则

  (一)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挂立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二)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们政府登记造册,颁发证书,确认使用去哪,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们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同意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债及本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宅基地使用权虽房屋转移的原则

  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虽法务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的使用权应虽法务的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

  有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诉讼时效是不受限制的,也即受害方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时间拖得越久,能搜集到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也就越少,因此,在当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后,一般都会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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