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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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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土地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但是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大家必须严格土地管理条例和管理法的要求合理合法的过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企业公司过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也是严格按照,但是如果遇到公司注销的情形,大家不禁也会问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该怎么处理,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说说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一、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考虑到出让人全面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所以,本条规定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使用权注销情形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6、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部门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分已核准的登记事项:

  1、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以伪造有关证件等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

  2、核准登记事项错误或不当的。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过程是非常严格的,这也是土地使用权管理规范的需要,大家也要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办理。公司注销以后,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还是要按照规定来的,不因公司的注销而改变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也要按照要求继续行使土地使用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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