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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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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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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对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如何处理?

核心内容: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对是否支付委托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人民法院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的,可以认定为无偿的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仅约定了支付委托报酬,但对委托报酬的数额或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人民法院通过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的,可以在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参照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行业或近似行业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如无法判断行业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酌情确定委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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