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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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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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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哪些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核心内容: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受理事项: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而侵犯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之外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除非法律、法规作出了特别规定。行政诉讼的排除范围,是指哪些行政行为不可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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