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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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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到期应该如何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土地承包权到期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

  一、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2015年7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受国务院委托,2015年8月27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截至去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03亿亩,比2013年增长18.3%,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全国共有2.3亿多农户承包了近13.3亿亩耕地,占农村集体耕地的92.8%,签订承包合同2.21亿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6亿份。

  目前整省开展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省份已扩大到12个,其余省份根据条件自行扩大试点范围,全国先后完成确权登记面积2.6亿亩。

  对于当前存在的问题,韩长赋特别强调,土地流转中“非粮化”、“非农化”的问题值得警惕,对工商资本违法违规用地、浪费农地资源的行为还缺乏有效防范和监管措施。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韩长赋指出,将稳妥开展进城落户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探索建立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积极探索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经营权权能;有序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鼓励地方依法探索建立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形成管用的制度约束,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

  二、土地承包权到期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农民的话,耕地是村上分给你的承包地的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可以参照如下: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如果耕地是承包于其他人的话,就按法律合同办理,即继续续租或者不租。或者签订续租合同,再次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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