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11021089
138-1102-1089

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行政诉讼律师网 >法律常识

律师介绍

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电话号码:13811021089

手机号码:13811021089

邮箱地址:sabrinajm@foxmail.com

执业证号:11101200810425574

执业律所:北京蓝秦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银河sohoB座20801

法律常识

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是个人或组织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在土地使用权发生转变时,土地使用证也要随之发生改变。但现实中,有些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会被工作人员告知该土地是国有土地,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真的是这样的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吗?

  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

  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

  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只有几百手续费。

  二、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都说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那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吗?事实上,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过户的。国有土地有划拨和出让两种性质,如果该土地为划拨性质就不可以进行土地使用证的转让,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将其转变为出让性质的土地,才能进行转让。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