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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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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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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征用耕地补偿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核心内容: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为中国基本的、宝贵土地资源,受到中国《土地法》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征用耕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因征用耕地而需支付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是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确定。

安置补偿费的标准是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是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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