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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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0810425574
执业律所:北京蓝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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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自市、县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不得强行使用集体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①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按照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我省规定,土地补偿费的70%应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②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安置的人员要求自主择业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③青苗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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