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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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蓝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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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1、矿产资源的权属性质是什么?
答: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
2、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⑴我国的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相对不足,人均资源量少。⑵矿种齐全,配套程度高,但国家急需大宗矿产的资源储量不足。(3)中小型矿床所占比例较大,支柱性矿产贫矿、共伴生矿多,单一矿少。⑷矿产分布广泛,但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资源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匹配。
3、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⑴矿产储量潜在总值居世界前列,石油等大宗矿产多半储量不足。⑵矿产种类和区域结构不尽合理,制约了开发利用效率。⑶储量结构呈现出“三多三少”的特点。一是储量、基础储量少,资源量多。二是经济可利用的资源储量少,经济可利用性差或经济意义未确定的资源储量多。三是探明的资源储量少,控制的和推断的资源储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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