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11021089
138-1102-1089

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行政诉讼律师网 >土地纠纷

律师介绍

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电话号码:13811021089

手机号码:13811021089

邮箱地址:sabrinajm@foxmail.com

执业证号:11101200810425574

执业律所:北京蓝秦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银河sohoB座20801

土地纠纷

农村宅基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在日常生活中,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还有集体土地,很多家庭每户都拥有一套宅基地,对于这些的土地很多人不知道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办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使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从上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使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