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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文谦律师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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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文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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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要公示什么信息?

核心内容:网络司法拍卖有三个好处:是它的信息发布面非常广;由于网络的公开性及报名者的匿名性,可以有效遏制串标现象的发生;网络拍卖是零佣金,可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下列信息:

1、拍卖公告;

2、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但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3、评估报告副本,或者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

4、拍卖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5、拍卖财产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等;

6、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7、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8、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9、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10、执行法院名称,联系、监督方式等;

11、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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